本网讯 4月23日,是世界法律日,市司法局、市妇联联合市律师协会、西秀区彩虹桥公益协会开展“反对家庭暴力·构建和谐家庭”宣传咨询活动。
当天上午九点,此次活动在市虹山湖公园、塔山广场和平坝中医院门口同时启动,旨在通过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现场法律咨询、展板以案说法等形式,广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和妇女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达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今年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为每一位家庭成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正式的法律依据。那么,何为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的侵害行为,最常见的四种形式为:以言辞威胁、诽谤谩骂、展示凶器、嘲讽侮辱为主的精神暴力,以推搡、打耳光、脚踢、使用凶器攻击等为主的身体暴力,以强迫发生性关系或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等为主的性暴力,以控制受害者的财产决定权和使用权为主的经济控制。家庭暴力不仅会给孩子带来伤害,更使和谐家庭难以构建。
遇到家庭暴力该怎么办呢?据现场律师杨云蕾介绍,从法律角度来说,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委会、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其中,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此外,当事人如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使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依法保护。(安顺日报记者 吴学思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