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莉萍 本报记者 李隽
为贯彻落实好省、市检察院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安排部署,关岭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细化措施,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专门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制定了《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自全省检察机关在凤冈召开推进会后,关岭检察院及时召开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推进及研讨会,为推进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下一步,关岭检察院将继续围绕民生资金,严厉打击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建起一道民生资金“保护墙”。联合县乡村三级主管单位,对民生领域重点岗位、关键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岗位廉洁知识普法,岗位职务犯罪风险提醒,帮助民生主管单位建章立制,促进民生资金信息公开,为关岭自治县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新的成效。
发放民生资金保护宣传资料
立足办案 保障民生
近年来,关岭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以民生资金保护工作为抓手,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切实增强办案效果,依法查处了一批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
召开民生资金保护推进会
据了解,从今年1至六月,该院反贪局立案查办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11件,占立案总数的100%,全部为大案,其中涉及征地拆迁领域的4件、农村水利建设领域6件,其他涉农领域1件,正科级干部4件4人,占立案总数的66%,涉案金额达600万余元。目前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6件。反渎局立案查处棚户区改造工程重大职务犯罪案件3件。
在开展民生资金保护工作中,该院对群众来访来信进行认真研判,深入民生主管单位、乡镇、村组走访座谈,发现农村危房改造、征地拆迁、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等民生领域资金使用存在不公开、不透明,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及时调整办案思路,把工作重心集中在农村危房改造、征地拆迁、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等民生领域,加大了对上述领域案件查处的力度,收到了明显效果。
紧紧依靠群众,大力用心经营线索,鼓励群众举报积极性,保证该院近年来线索不断,2013年以来,该院查处涉及民生领域案件39件。2014年该院查办的板贵乡火龙果项目贪腐窝案,新铺镇沙兴村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贪腐窝案,2015年查办的顶云街道办事处中缅油气管道项目贪腐窝案,县农业局贪腐窝案,2016年查办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贪腐窝案,正在办理的水务局贪腐窝案均是通过经营线索,深挖窝案串案获取的线索。
“三个制度” 助推民生工作
结合该县实际情况,关岭检察院以行动快、覆盖全、规模大为工作目标,切实加强民生资金保护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召开民生资金联席会议
首先制定了“三个制度”,助推民生工作。对发改、民政等15家民生主管单位进行走访、座谈,就共同打造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完善监督机制交换意见,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草拟了《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民生项目备案制度》、《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监督制度》三个制度,全方位多角度对民生资金、项目进行监督,全力助推该院民生资金工作的开展。
实行“三级备案”,创建大数据库。积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交流协作,共同建立民生监督信息大数据平台,全面实时监控民生资金项目动态信息。
按照“强制备案,重点备案,县乡村三级共同备案”原则,要求县乡村三级主管部门进行电子备案和纸质备案,5月掌握民生项目总投资额为5.3亿元,累计拨付资金1.9亿元,月资金物资拨付共计2314万元;6月掌握民生项目总投资额为10.7亿元,累计拨付资金2.48亿元,月资金物资拨付共计1288万元。
构建民生监督“防护网”
按照省院《贵州省检察机关设立民生资金保护检察联络的意见》的安排部署,关岭检察院在永宁、坡贡、花江等乡镇挂牌成立了由院班子领导,检察干警,乡镇、村级干部组成的“民生资金保护乡镇检察联络室”,并公布了联络员照片、姓名、电话,设置了民生意见箱方便群众进行监督,从而实现关岭检察联络室乡镇全覆盖,无遗漏。
召开民生资金保护警示宣讲会
建立三项制度,一是接待登记制度,规范接待程序,做到“三有三落实”,有接待纪律、有工作日志、有反馈意见,落实下基层时间、落实具体工作、落实工作成效。二是建立反馈报告制度。统一规范检察联络室工作报告制度,及时受理、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三是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对乡镇检察联络室工作人员集中开展培训,同时针对民生办公室工作开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定期组织进行集中培训。
聘请民生资金保护检察联络员,积极发展预防志愿者。制定关岭自治县纪委、人民检察院检察联络员工作实施细则,推广“镇村干部预防”模式。聘请乡镇,村组检察联络员150名,并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给予联络员必要的经济补贴,及时、全面、动态、准确掌握相关信息。通过严格把关筛选在法律、财务、工程建设等方面人才,乡镇基层工作者300余名发展为预防志愿者,让人民群众真正参与到预防职务犯罪的统一战线上来,形成最大的合力。
主动介入重大民生工程项目,2016年,关岭检察院介入国家级项目3个:上下水巷、世纪路棚户区综合管理项目,中铁五局黔中水利枢纽工程二期,关岭自治县2015年退耕还林巩固项目;县级项目2个:关岭自治县顶云公租房三期,关岭自治县民政综合服务区。共涉及资金1.8亿余元,项目惠及群众10万余人。采用“5+N”模式对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同步监督,通过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专项预防领导小组,明确承办检察官和预防联络员,加强预防宣传,检察长深入项目等方式帮助项目安全、顺利、高效实施。
围绕重大民生项目建设,推进民生资金“三公开”、“三报备”,开设宣传栏实现“可知、可监、可控、可防、可查”五位一体的同步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