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年来,镇宁自治县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不断形成外部联动、内部配合的生态环境保护网,共同发力,为镇宁生态环境良性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始终强化生态意识,全面推进生态保护工作。树立生态保护意识,始终将推动当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并重的理念贯穿日常工作中。为确保专项行动再发力,镇宁监察院及时调配人员,不断充实队伍力量,同时多次向该县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争取多方支持,从组织上、制度上全面推进生态保护工作。
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破坏生态环境就是破坏生存的家园。为确保人民群众有一个良好的宜居环境,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感。2017年以来,镇宁检察院不断加大监督力度,依法查办破坏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2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3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行环保职责检察建议书8份,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预防调查1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份。通过多部门联合,重拳出击惩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百姓的生存家园。
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落实生态修复理念。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是万物复苏,生长的季节,镇宁检察院抓住春季重要时段,充分履行生态环境监督职责,使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通过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全面掌握涉案领域、类型、亩数等,依法监督相关部门开展土地复垦与补植复绿工作。2017年以来,督促县国土资源局投入资金36万余元,完成废弃矿山修复与土地复垦20余亩;督促县林业局结合涉林案件情况制定详细补植方案,组织第三方实施补植复绿工作,投入5万余元,栽种树苗4000余株,完成复绿面积60余亩。
保护环境资源永远在路上,镇宁检察院将继续加大生态环保监督力度,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为全县创建园林城市,保障群众拥有绿色、生态的家园环境作出贡献。(廖倩 安顺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毛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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