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建设,推动政法工作更上新台阶。3月17日,紫云自治县委政法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共贵州省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玉书参加会议。紫云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班政诚主持会议。
会上,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刘光祥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全文学习了省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重点从党的问责条例指导思想、问责的原则、问责的不同情形以及问责的方式进行了学习。
徐玉书要求,全体党员在重视上要强化。《问责条例》是我党的家法家规,全体党员必须高度重视,用《问责条例》规范党员工作及生活行为。在学习上要扎实。要真正把握《问责条例》要求,要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在履职上要到位。要认真领会《问责条例》精神,要坚定信念、明确目标,扎实执行《问责条例》各项要求。在亮点上要突出。全体党员要以学习《问责条例》促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打造2017政法工作新亮点。(朱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