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强化摩托车专项整治的批示要求,着力规范摩托车通行秩序,为党的十九大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自2017年3月15日至2019年3月31日,安顺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的摩托车道路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整治范围:安顺市行政区域内(包括各区、各县辖区)。
整治重点:严厉查处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超员、超速、无牌无证、假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穿插变道、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行驶、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醉酒(酒后)驾驶摩托车、冲卡逃避检查,涉嫌盗抢摩托车等交通违法和犯罪行为。
广大市民群众应当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公安机关的指挥和管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整治目标:通过摩托车道路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实现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的目标。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安顺市公安局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