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办法》规定,2017年4月28日,安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相关专项工作开展了满意度测评,现将测评结果公告如下:
一、对市人民政府创建“农村金融信用市”工作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经出席会议的31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测评,获满意票18票,基本满意票10票,不满意票3票,测评等次为“满意”。
二、对市人民政府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经出席会议的31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测评,获满意票30票,基本满意票1票,不满意票0票,测评等次为“满意”。
三、对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及《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工作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经出席会议的31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测评,获满意票27票,基本满意票4票,不满意票0票,测评等次为“满意”。
四、对市人民政府推进茶产业发展工作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经出席会议的31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测评,获满意票24票,基本满意票6票,不满意票1票,测评等次为“满意”。
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