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2017-05-01 11:28:52    来源:   安顺新闻网      

  本网讯  4月27日至28日,安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猛舟、罗晓红分别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辛卫华、梅世松、张骊龙、张洪、冯朝生出席会议。副市长熊元,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奇伦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安顺市创建农村金融信用市、全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技术进步法》及《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和全市茶产业发展等工作情况报告,并对上述专项工作开展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表决通过了《安顺市虹山湖公园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将按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和有关人事任免案。王猛舟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最后,会议组织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县区人大工委主任、乡镇(办事处)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列席会议。(安顺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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