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记者在市教育局了解到,我市农村贫困生资助政策有了一些变动:今年春季,针对就读高中至本科阶段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停止执行“收费补助两条线”的资助方式,改为实行按资助标准入学。即从前采用先收费,再按资助标准退费。如今采用资助标准内免费,超出部分自付。这样的方式极大的提升了效率,更为便捷,能够及时解决贫困生上学费用问题。
据悉,新的资助新规事实上是省教育厅对《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实施办法(试行)》(黔教助发〔2015〕274号)进行的修改,并新发布了《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实施办法》。在《办法》中详细的规定了:(一)中职学校一至二年级和普通高中: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生.年。2免(补助)教科书费,标准为400/生.年。3免(补助)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二)1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2免(补助)学费,标准为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资助标准达到或超过学校收费标准的即为免费,未达到学校收费标准的即为补助。
目前,我市已全面落实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并于今年春季清退2016年秋季学期7276名农村贫困生书费、住宿费399.05万元,清退学费502.06万元。(安顺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康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