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今年以来,开发区纪工委对全区干部拟提拔、交流、评先评优、职级晋升和因公(私)出国(境)等情况进行廉政审查161人次。其中,干部任前廉政情况核实回复9人次,区科级干部因公(私)出国(境)审查备案2人次,评先评优等廉政情况核实回复150人次。
严把审核“重点关”。对拟提拔、交流的科级及以下干部;换届时拟候选为村(社区)新任班子成员;拟通过职务晋升的干部;拟上报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表彰的科级及以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其他规定需征求意见的。同时,明确审核内容包括审核部门和个人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信访举报及党政纪处理等情况。
严把审核“鉴定关”。对开发区组织人事部或其他部门(单位)出具需要征求廉政鉴定意见书面函后,开发区纪工委综合室组织进行初审,根据征求意见函中所提出的要求和明细,填写《开发区纪工委对区管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审批表》,并提出拟办意见,交由信访举报中心、纪律审查、案件审理室等职能部门逐一复核,并严格按照廉洁意见回复的统一口径进行回复。
严把审核“纪律关”。建立廉政意见情况登记台账,认真收集留存每份廉政意见的函、人员、事项、处分决定、问责决定、复函说明等资料,并进行详细登记,加强对登记对象的跟踪管理。对党风廉洁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责任追究。(安顺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唐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