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巩固和稳定残疾人干部队伍,充分激发和调动残疾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镇宁自治县残联采取积极的长效管理办法和措施,建立健全残疾人职工激励机制,使残疾人职工重新焕发了生机活力,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达到事半功倍效果。
近年来,镇宁县在全县15个乡(镇)和4个社区成立了以轻度残疾人为专职委员的残疾人干部队伍。乡(镇)专职委员的工作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乡(镇)使用安排工作,这不仅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乡(镇)因没有残联编制和岗位而缺乏专门人员开展残疾人工作的困难和被动局面,而且在一定意义上有效地解决了部分残疾人的就业困难问题。
为推行“残疾人的事情残疾人做”,有效开展好工作,镇宁残联成立了盲人协会、聋哑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协会和精神协会等五大残疾人专门协会,这些基层残疾人专门协会,让残疾人干部更能贴近残疾人的生活,更好地服务残疾人。目前,已安置残疾人就业27人,其中办公室2人,为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安置5人,为乡(镇、街道)及社区安置专职委员20人。
与此同时,通过镇宁残联建议,乡(镇、街道)还为专职委员缴纳了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
为了激发工作激情,镇宁残联实行绩效工资考核制度,在确保按月足额发放基本工资的前提下,另设立绩效工资,待年底统一对全体残疾人职工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核结果每年为残疾人职工兑现一次绩效工资。同时,实行基本工资增长制。残疾人职工基本工资按工作年限时段的增加而增长。明确规定,工作年限在1年至5年的残疾人职工,基本工资增加50元/月;工作年限在6年至10年的,基本工资增加100元/月;工作年限在11年以上的,基本工资增加200元/月。待五年后再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生活水平适当调整。
为加大全县残疾人工作力度,镇宁县委还将“残疾人管理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纳入各(镇、街道)和县属各工作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通过这些办法和措施,“不让一个残疾人在小康路上掉队”,为助推脱贫攻坚发挥了应有作用。(伍康志 安顺日报社全媒记者 刘现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