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普定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购砖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万余元。
8月15日,普定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吴某投诉,称其2017年1月23、24、27日自己在鸡场坡白桥村宏发砖厂因建新房购买了三车红砖,共计24000块。于2018年4月用于建新房时,在使用中发现部分砖块断裂。吴某当场打电话找到宏发砖厂反映,砖厂老板立即赶到现场查看,并提出补偿10000块砖给消费者吴某,吴某不同意,要求退款,遭到砖厂老板拒绝,吴某见协商不成,遂投诉至普定消费者协会要求维权,希望挽回自己的损失26000元。普定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接投诉后,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并通知购销双方共同到吴某建房处查看砖的质量问题,经查,有部分砖确实存在断裂。2018年8月20日,普定县消费者协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宏发砖厂同意一次性补偿消费者吴某20800元。 (普定县消协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