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生上放学乘车安全,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连日来,关岭交警大队组织五个宣传组深入花江、普利等12个乡镇(街道办)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春季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与各中小学、幼儿园签订《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和《校车安全承认书》。
据了解,为切实做好学生上放学乘车和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关岭交警大队组织五个宣传组深入到花江、普利等12个乡镇(街道办)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春季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并与学校签订《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和幼儿园签订《宣传安全承认书》。
在开展春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宣传活动中,交警对学生上放学乘车安全和幼儿园校车、学生家长接送车辆容易超员超速、乱停乱放等不文明驾驶行为进行研讨。要求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要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纳入工作日程,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严管接送学生上放学车辆和幼儿园校车,要求驾驶员拒绝酒驾、闯红灯、超速、疲劳驾驶、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同时,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禁止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放学,教育学生上放学乘车须乘坐有资质的客运车辆,不要乘坐超员车、非法营运的面包车、二轮摩托车、三轮车、三轮电动自行车、不要乘坐拖拉机、货车、无证无牌等违法车辆,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时刻敲响警钟。(黄坤华 安顺日报全媒体记者 伍水清)
(责任编辑:李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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