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记者从安顺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获悉,今年6月1日起,同一车主不同车辆号牌可进行互换使用。
据了解,今年4月份,公安部推出10项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其中包括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该项措施规定,对登记在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车辆间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这也能够更好的满足市民和单位的需求。
记者从安顺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了解道,申请车辆号牌互换要达到5个“必须”,即必须为同一机动车所有人(个人或者单位)、必须同一登记地、必须同一号牌种类(蓝牌换蓝牌,黄牌换黄牌,新能源牌换新能源牌)、必须为非营运机动车、对于已办理互换的,必须1年后方可申请再次互换或者申请保留原车号牌号码。同时,需要办理互换号牌的安顺市民还得提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互换号牌的机动车行驶证以及登记证书。
这里要注意的是,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只能变更一次号牌号码,并且号牌互换并非的指两块车牌简单的拆装着交换使用。安顺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申请号牌互换后,车主手中原有的两块车牌将作废,通过号牌互换申请的,将由车管所重新制作号牌。因此在这一过程中,市民还需要支付新的号牌制作费用。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6月1日起,原机动车转移、注销、迁出后,提出申请保留原号的时限将由一年调整为两年。此外,启用原号时限已超过一年、但不足两年的,也适用该措施。但要注意,需要使用原号牌号码的,要将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安全技术检验和交强险均处于有效期内。(安顺日报社大数据智慧全媒体记者 周婷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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