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上午,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法官大会,全体法官及部分法官助理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法院成立了法官委员会并建立法官大会制度,该举措是安顺中院在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程中,就加强法官自我管理的主动探索,在贵州法院尚属首家。
会议表决通过了《法官大会章程》《法官委员会工作办法》,选举产生第一届法官委员会委员、各主审法官会议法官人选及审判委员会委员备推荐人选等。全体法官在中院蒋浩院长的带领下进行了法官宣誓,集体签订了《法官守则》。
“司法改革后,法官实行员额制,法官的职责也随之加重,如何让这个群体更好地发展以及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各级法院面临的问题。对此,安顺中院做了一个探索,由法官自己成立属于自己的组织,实现专业人管理专业事的目的。”据安顺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司改办主任陈优海介绍,以往对法官队伍的管理,过多注重外在的刚性约束,缺少内在柔性管理机制,法官鲜有途径参与相关事务的决策管理。安顺中院通过全体员额法官组成法官大会,选举产生法官委员会,围绕法官职业群体的共同事务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激励、自我约束、自我保护,把法官从之前改革的追随者变为决策的参与者,构建起更加符合审判规律、促审判质效提升的机制模式,实现专业人管理专业事的目标,最终形成法院管理的新生态。
下一步,法官委员会作为法官大会的常设机构,将深度参与法官业绩评价、审判管理、评优选先、业务培训、权益保障等工作,充分表达法官心声,履职建言献策,为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官队伍,发挥积极作用。(安顺日报社大数据智慧全媒体记者 康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