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市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10月9日,市人防办组织各县(区)人防负责人在市人防办十二楼会议室召开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和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相应工作作出安排。要加强组织建设,明确专人分管人防工作,并按要求配备专职、兼职人员。要完善人防窗口工作。开设窗口的市、县、区要按标准明确窗口人员,按照权责清单及省人防办编制的《市县人防部门权力事项办事指南》的15个权力事项,将相关信息录入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并开展审批工作。要严守异地建设审批关,每月报备已办结的异地建设审批项目。要完善质量监管体系,确保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顺利推进。(市人防办 丁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