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记者从安顺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二大队获悉,从2019年10月21日零时起,将对城区四个路段启动电子监控,对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路面交通秩序,提升道路通行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安顺市交警直属二大队将于2019年10月21日零时启用直属二大队辖区校场路道路电子监控设备,对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本次新增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点位有四个, 电子监控点位1(校场路北街路口) 、电子监控点位2(校场路六中门口) 、电子监控点位3(校场路聋哑学校路口)、电子监控点位4(校场路农贸市场门口)。
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范围:
1.机动车违法停车、不系安全带、开车接打电话。
2.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
3.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4.机动车超速行驶。
5.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启动电子监控公告期为2019年10月13日起至2019年10月20日止。(安顺日报社大数据智慧全媒体记者 武贵琼 通讯员 赵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