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网络诈骗2.3亿余元大案一审宣判

2019-12-31 11:58:34    来源:   安顺日报社大数据智慧全媒体      作者:罗野

近日,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蓝某某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网络诈骗一案,经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蓝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1名同案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四至十四年,并处相应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6年8月至2017年12月期间,蓝某某等人以茶票交易进行网络诈骗活动。采取由临聘人员以“白富美”等虚假身份诱骗被害人,将被害人引入指定的网络直播间,由临聘人员担任授课老师讲授茶票,采取展示虚假盈利截图等方式获取被害人信任,诱骗被害人大量购买经操盘手操控后的高价茶票,后关闭直播间,操盘手再将茶票价格操控大幅下跌,造成被害人心理恐慌,即将所购茶票低价抛售,蓝某某等人安排人员以低价回购,差额部分被蓝某某等人犯罪集团占有,造成2427名被害人财物损失共计人民币2.3亿余元。(莫先俊 安顺日报社大数据智慧全媒体记者 罗野)


责任编辑: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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