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省林业局下发《贵州省林业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野生动物管理,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人工繁育场所监管工作,严格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审核审批。并配合公安、市场监管和农业农村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经营利用及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
同时要求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针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地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严格人员进出管理,严禁非法猎捕行为。
据了解,省林业局已建立健全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机制,要求动植物处、动管站等下属单位在春节期间增加野生动物监测管理应急值班,一旦发现野生动物及相关从业人员异常情况,立即上报省卫健委、省网信办等相关部门。
目前,省林业局已成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积极采取措施展开疫情防控工作。
据悉,1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三部门联合发文: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为杜绝野生动物交易,提高人们对野生动物保护防疫的认识,省林业系统正在加强科普宣传,大力宣传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增强经营者法律意识。同时加强食用野生动物健康风险提示,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公众在公园、动物园等场所与野生动物保持安全距离,避免直接接触。(来源:天眼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