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群众: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 落实省、市、县启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对我县城区内所有道路实施机动车禁止通行措施,敬请广大市民和车辆驾驶人员理解配合。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时间自2020年2月2日下午18时起每日 00:00-24:00,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二、禁止通行道路城区科学路、格凸大道、迎宾大道、城墙路、松山大道、教场路等县城中心区域所有道路。同时,分别在城郊磨石关、关阳 大地、殡仪馆路段、红岩、连升关(老路)、平寨、后寨、磨向 等共 8 个卡点设卡管控,禁止车辆通行。
三、禁止通行规定
(一)禁止所有私家车、货车、面包车、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新能源汽车、农机车、工程车等在禁止通行道路上行驶。
(二)城市公交车、城市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旅 游包车等一律停止运营。
(三)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应急指挥车等。
2.有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行证标识车辆以及执 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3.报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环卫、市政、邮政 EMS、供 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等专用车辆。
4.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经报备审批的民生物资、救援物资等运输车辆。
四、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
五、对未经允许通行违反本通告的,由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部门依法从严处理,对故意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实施 刑事打击。
紫云自治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