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自1月27日以来,市公安局西秀分局连续查获4起涉“疫”违法行为,希望广大市民以此为戒,遵守法律、遵守通告、遵守纪律、约束自己的行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疫情的防控工作,1月27日,我市发布了《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行社会管控措施的通告》,通告第二条第四款明确要求暂停全市范围内举办的各类群体性餐饮活动(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提出婚事一律延期办,丧事一律从简办并报村(居)委会备案,其他人员聚集性事务一律不办。全市公职人员必须带头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聚会、聚餐活动,对违规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1月28日,西秀区新场乡关口村村民周某,为儿子举办婚礼,参与吃酒席的人数多达90余人,为烘托气氛现场还举行跳舞活动,大规模人员聚集现场,许多人无口罩等防护措施。经西秀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在疫情防控期间,周某无视政府发布的命令、决定,并且在政府、派出所工作人员提醒的情况下,不听劝,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仍然办婚礼酒席,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其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西秀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1月29日,市公安局西秀分局发现有一网民在微信平台上传播“安顺刘官一户人家因儿子从武汉放假回家被传染,造成一家四口死亡”。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该信息为虚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发布虚假信息的违法嫌疑人张某某(女,43岁,轿子山镇水塘村人)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月4日,市公安局西秀分局发现一网民在00平台上传播:“我隔壁村被传染死了,政府直接下令不准任何人去,开车不听的直接打特别严重”。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该信息为虚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发布虚假信息的违法嫌疑人邓某某(男,31岁,宁谷镇胡军村人)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记者提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上造谣是一种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1月30日,西秀区公安分局东关派出所联合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开展疫情风险排查时发现,某小区住户张某将自住房改为民宿未办理相关证照,以每天收取180元的租金为4名湖北籍外来人员提供住宿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张某违法为他人提供住宿,且未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告,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1000元罚款的处罚。(安顺日报社大数据智慧全媒体记者 刘现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