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之时,立非常之法。 2月9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表决通过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进行宣讲解读。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英表示,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专门加开一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发挥人大职能,依法作出决定,是一项紧急立法,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应急、及时、有效的法治支撑。
与此同时,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工委主任杨金深表示,在疫情防控中,个别患者故意隐瞒病情病史,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很大被动。杨金深介绍,针对个人隐瞒情况、拒绝接受检疫、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除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外,还将列入社会信用“黑名单”。
此外,决定还对个人提出相应要求,比如规定个人进入公共场所应当佩戴口罩、配合健康监测等防控管理,不造谣、不传谣等。(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