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秀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启动刑事和解机制,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贫困家庭家庭经济损失得到挽回,有效防止贫困家庭因案返贫,同时督促涉贫案件涉案财物快速返还,实现了该案件政治、社会、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决胜脱贫攻坚贡献检察力量。
据了解,2019年12月,杨某系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家庭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因家庭经济困难,先后二次到某学院盗取两名贫困学生财物共计人民币五千余元,2020年3月20日公安机关以杨某涉嫌盗窃罪移送审查起诉。在讯问嫌疑人的过程中,杨某主动向主办检察官提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能回到学校继续读书,但因家庭困难,无法赔偿受害人任某和蒋某某的经济损失。
2020年4月15日,该案主办检察官和检察院脱贫攻坚专项办公室及时前往嫌疑人杨某家中核实家庭情况。发现杨某家一直在西秀区租房住,父亲身体残疾,缺乏劳动力,家中还有一个孩子读书,家庭主要靠其母亲打工维持生活。并且杨某在2015年被轿车撞伤,对方全责,但对方一直没有进行赔偿。当天,经过检察官与车主联系,车主表示愿意进行赔偿,但认为自己购买第三责任险,应当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检察官又与保险公司协商沟通,保险公司根据相关费用赔偿标准愿意赔偿杨某人民币11000元,并承诺只要双方签订赔偿协议将立即支付赔偿款。2020年4月18日由杨某父亲代杨某与保险公司签订赔偿协议,并于次日收到赔偿款。
2020年4月27日,检察官主动依法杨某羁押必要性审查,经审查认为,杨某系在校学生,系初犯,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收集固定完成,杨某认罪认罚,杨某父亲代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2020年4月29日依法对其变更强制措施。2020年5月5日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让其有继续学习的机会。同时,为了让杨某顺利返校,2020年5月6日,案件主办检察官亲自到学校进行沟通,共同解决了杨某学籍回复的问题,现在杨某已返校上课,实现了检察机关和学校共同对贫困户进行教育扶贫。
目前,脱贫攻坚到了最后总攻阶段。西秀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推进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项工作,用精准法律服务保障精准脱贫,加大对涉脱贫攻坚案件办理力度,持续开展帮助农民工讨薪和司法救助,有效防止贫困家庭因案返贫,积极推动涉贫案件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的落实,履行好服务精准脱贫的政治之“责”、法律之“责”和社会之“责”,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检察答卷。(安顺日报社大数据智慧全媒体记者 罗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