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综合研判,贵州省气象局决定于6月11日11时将气象灾害(暴雨)IV级应急响应调整为III级,省气象局应急办、减灾处、观网处、预报处,气象台、信息中心、大探中心、气象服务中心、事务财务中心、省人影办和安顺市、黔南州气象局即刻进入III级应急响应状态。
其他市州气象局将根据天气形势研判维持或调整相应应急响应级别。各相关单位须严格按照气象灾害III级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各项工作,遇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气象局。(来源:贵州省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