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贵阳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志刚主持。省委副书记、省长谌贻琴作关于上半年经济工作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安排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永春、袁周、慕德贵、刘远坤、陈鸣明、何力、李飞跃,秘书长李三旗出席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夏红民,省法院院长韩德洋,省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列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7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在表决通过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后,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第二十次会议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
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经济工作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安排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草案)》《毕节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关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条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省财政厅关于《贵州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和减征免征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贵州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和减征免征办法的决定(草案)》的审议意见报告。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和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来源:贵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