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总林长令
2021年第1号
关于做好当前林长制相关重点工作的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切实落实《贵州省总林长令》(2021年第1号)要求,压紧压实各级林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为安顺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
一、全面健全林长体系。各地要按照《安顺市关于全面实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安市办通字〔2021〕6号)要求,立即建立健全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制体系,加强办事机构建设,科学划定各级林长责任区域,全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盲区的“一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体系,确保林长制网格化管理做深做实。
二、全面压实林长责任。各地要制定各级林长职责清单、森林资源清单、工作任务清单和重点问题清单,压紧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各级林长要知责明责、履职尽责,积极主动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重大问题,聚焦森林资源抓管护,聚焦森林火灾抓防范,聚焦林下经济抓发展,坚决打好青山保卫战。
三、全面开展林长巡林。各地要严格执行林长巡林制度,做到集中巡林与日常巡林相结合。市级林长每年开展巡林巡查不少于2次、县(区)级不少于4次、乡(镇、街道)级不少于6次。各级林长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责任区域,重点巡查了解林长制工作推进、营造林任务落实、自然保护地建设、林业灾害防控及森林资源保护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协调解决林长制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四、全面保护森林资源。各地要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决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压紧压实森林防火主体责任,抓实抓细防火期和防火区森林防火工作,加强隐患排查和野外火源管控,严防森林火灾发生;要强化森林资源灾害防控,提升林业灾害防控和预警处置能力;要深入开展“六个严禁”等林业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全市生态屏障安全。
五、全面发展林业产业。各地要大力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全面完成年度造林任务,结合不同类型的林地资源,科学布局林下产业,推动林下经济取得新突破;要重点抓好金刺梨、蜂糖李、花椒、油茶等特色林业产业,加强蜜源和菌材林建设,加快推进国储林项目,深入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和品牌建设推广,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把安顺良好的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六、全面加强考核宣传。各地要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将林长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要加大林长制宣传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要在城区周边、重要生态功能区、主要交通路口等设立林长公示牌和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总林长:陈少荣
宋晓路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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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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