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医疗机构禁止探视和规范就诊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们:
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疫情存在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等特点。为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障患者及陪护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根据近期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市范围内所有医疗机构全面执行禁止探视规定。
一、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取消住院探视,提倡电话、视频等方式探视。取消非必要的陪护,确需陪护的宜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须身体健康、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其他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陪护人员需按规定办理“陪护证”按规定进行核酸筛查及健康监测,不得串病室和聚集,不得隐瞒旅居史,如不提供、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不良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发热患者请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前往发热门诊就诊。不具备收治发热病人条件的诊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收治发热患者,如预检发现发热患者请立即登记患者信息,开展患者流行病学史问诊,无相关流行病学史的,要引导患者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前往发热门诊并同步将患者信息推送发热门诊;有流行病学史的立即上报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由其安排专车将患者规范转运至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三、普通患者前往医疗机构时请配合医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向工作人员出示“贵州健康码”、“行程码”并测量体温。请尽量通过公众号网上预约、自助机挂号、缴费等方式,就诊时配合医院安排执行“一室一患”规定,不要多人同时进入诊室,以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涉嫌妨碍防控疫情措施落实的,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进行惩治。
为了确保您和家人的安全,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安顺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8日
来源:安顺市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