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关岭花江大峡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8—2025年)(2021年修订)的批复
黔府函〔2021〕91号
安顺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关岭花江大峡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8—2025年)(2021年修订)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关岭花江大峡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8—2025年)(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关岭花江大峡谷风景名胜区范围东起花江镇的付家寨,南抵花江镇的三江口,西至花江西岸,北达岗乌镇罗秧河北岸,风景名胜区总面积为168.6平方公里,核心景区面积为24.92平方公里(详见关岭花江大峡谷风景名胜区大地2000坐标矢量图)。要按《规划》确定的风景名胜区及其核心景区范围勘界定标,建立档案,加强管理。
三、关岭花江大峡谷风景名胜区的性质:以花江大峡谷沿岸雄奇壮美的喀斯特地貌峡谷风光为主体,以奇特珍贵的古生物化石群为特色,是可供人们开展观光游览、科教文化、休闲度假活动的省级风景名胜区。
四、关岭花江大峡谷风景名胜区划分为古化石景区、盘江桥景区、夹山峡景区3个景区。
(一)古化石景区。东起新铺镇纳龙河,南抵纳龙河东岸,西至花江峡谷东岸山脊,北达罗秧河北岸,面积为72.52平方公里。
(二)盘江桥景区。东至花江峡谷东岸山脊,南抵马马崖电站大坝,西至花江西岸,北达罗秧河北岸,面积为34.57平方公里。
(三)夹山峡景区。东起打邦河,南抵三江口,西至花江西岸,北达马马崖电站大坝,面积为61.51平方公里。
五、要根据《规划》确定的原则、规划布局及专项规划,抓紧编制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同时,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逐步完善风景名胜区的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环卫等基础设施,并加强各景点的环境整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确保风景名胜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符合规划要求。风景名胜区内各项设施的体量、风格、色彩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建设破坏景观的项目。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资源及景区土地使用权。
六、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保护责任,切实加强对风景名胜资源及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按照《规划》确定的分级保护要求,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古生物化石群、花江峡谷等资源。积极开展风景名胜区的绿化工作,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内建设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工程项目,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内乱砍滥伐、开山取石、毁林开荒,禁止超容量接纳游客,核心景区内禁止建设任何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工程。
七、你市和关岭自治县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风景名胜区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规划》实施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健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所有单位和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开展建设和经营活动,都必须严格遵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服从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
来源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