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紫云生态文明建设,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作用,助力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高质量发展。3月9日,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联合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开展了禁渔期巡查工作。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告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渔期,禁止紫云县境内所有河流、湖泊、大中型水库所有捕捞作业。为加强对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监督,此次巡查了紫云自治县猫营镇猫营河、板当镇翠河及黄家湾水库三个地方。在巡查过程中,针对发现的个别违规垂钓群众进行劝导,并向当地的老百姓普及禁渔的相关法律知识,重点讲解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捕捞活动的危害性,同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捕捞行为。(胡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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