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企业被点名!贵州交警曝光道路运输安全源头隐患企业名单
4月15日,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曝光了一批道路运输安全源头隐患企业名单。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通过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在省内道路运输企业中梳理出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车辆较多、源头安全较突出的企业名单,向社会进行曝光,帮助人民群众和相关企业规避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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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车辆所有人
逾期未报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违法未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重点车辆驾驶人
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换证,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人在法定期限内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驾驶证注销或停用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属于机动车违法行为中的无证驾驶。一经查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来源:多彩贵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