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全市公职人员“文明行为我践行”承诺活动正式启动,这是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推进幸福美好新安顺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宣传贯彻落实《安顺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一次重要活动。活动要求广大公职人员带头对遵守文明行为作出承诺,在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作表率,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具体实践,是一件符合市情民意、惠及百姓的实事好事。为人民服务、为群众谋利益是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文明创建与群众福祉紧密相连,广大公职人员要冲锋在前作表率。争做文明行为践行者是作为“人民公仆”为民服务的具体实践,也是文明城市创建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企业及各个部门凝聚共识、协力推进的迫切需要。
争做文明践行者,要做宣传文明的表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必不可少,而广大公职人员的口耳相传、言传身教是最好的宣传,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每位公职人员都应做宣传文明的表率,在自己的家属、身边的朋友、邻居中广泛宣传、踊跃参与文明劝导,营造“创文”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争做文明践行者,要做遵守文明的表率。广大公职人员作为为民服务的“公仆”,其一言一行,不仅引人瞩目,还会影响身边的群众,产生示范带动的社会效应。我们要自觉遵守文明行为,并带动身边同事、家人、亲属、邻居投身参与到文明行为实践中,深入践行“5个带头”,带头参与文明创建,带头参与文明出行,带头服从社区管理,带头遵守公共秩序,带头展示文明形象。
争做文明践行者,要做践行文明的表率。广大公职人员要积极参加本部门、本单位和社区组织的各种文明创建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要率先垂范,深入一线,与街道、社区干部相互配合,引导市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维护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积极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行动中来,做文明创建的参与者与实践者。
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次创建就是一轮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建幸福美好新安顺,我们每名在党领导下的公职人员更应义不容辞!让我们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定力、“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毅力,做足做实城市管理“绣花功夫”,坚持不懈、精准发力、冲锋在前作表率,争做文明行为践行者,全力以赴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奋力夺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更大胜利!
安顺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