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法院集中审理三起涉及人身安全危险驾驶案

2022-06-06 15:52:56    来源:   安顺日报社大数据智慧全媒体      

6月1日,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使用速裁程序依法公开开庭集中审理史某荣、王某婷、张某兵三起涉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危险驾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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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8日、4月14日、4月15日,被告人史某荣、王某婷、张某兵分别驾驶无校车标识的中型普通客车、小型普通客车、大型普通客车乘载多名幼儿园及中小学学生,沿板克线往板当镇尅混小学方向、沿板克线往板当镇尅混村大坡组方向、沿309省道往板当镇尅混方向行驶时,被紫云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例行检查中发现,三辆车均严重超载,超员比例分别为242.11%、200%、90%。

该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史某荣、王某婷、张某兵在驾驶无校车标识的中型普通客车、小型普通客车、大型普通客车行驶过程中,严重超过核定乘员载客,公诉机关指控3名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鉴于3名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该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史某荣、王某婷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兵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

据介绍,下一步,该院将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立体化的司法保护。针对涉案学校安全管理上的漏洞,依法向涉案学校发送司法建设,督促涉案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充分发挥好该院选派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校园安全管理、学生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在各学校得到落实,用司法力量助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

编审/王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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