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7日安顺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 健为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董 菲为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 爽为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吴红群的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佳宏的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张 健的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董 菲的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清昌的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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