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顺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安市教通〔2023〕16号)文件要求,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确定我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第二批次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现公布如下:
一、普通高中(含招收属地区域生源的县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西秀区高级中学 517分
平坝第一高级中学 478分
普定县第一中学 500
镇宁县民族中学 381分
关岭县民族高级中学 503分
紫云县民族高级中学 455分
安顺市第三高级中学 470分
西秀区旧州中学 430分
平坝区第三中学 398分
普定县实验高级中学 405分
镇宁县实验学校 353分
关岭县综合性高中 370分
开发区高级中学 460分
二、省级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西秀区旧州中学 454分
关岭县综合性高中 411分
开发区高级中学 442分
三、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招生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为310分。
四、录取原则
西秀区高级中学、平坝第一高级中学、普定县第一中学、关岭县民族高级中学、紫云县民族高级中学5所县属省级示范性高中配额生招生计划,在其统招录取控制线下50分范围内,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特长生计划分别在其统招录取控制线下100分范围内,从学校特长生测试合格考生中,按考生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能完成配额生分配计划的,由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汇总配额生招生计划余额,分别在所属县域范围内,不再考虑考生生源所在学校因素,根据考生填报的配额生志愿和余额计划,在具有配额生资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五、有关要求
第二批次投档录取工作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投档的普通高中进行征集志愿,凡符合该批次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经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可以按照招生相关规定组织生源进行补录,补录对象为未被其他学校录取且中考成绩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经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核实并审批,按规定进行补录。补录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不得违规招生。
来源:安顺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