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项目是公开招标,还是竞争性磋商?”“项目各环节是否在规定范围公开公示?”近日,安顺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专项监督检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到项目实施部门对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开展监督检查。
今年以来,安顺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把深入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护航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紧盯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关键岗位,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和使用、惠农补贴落实、党员干部作风等情况,深入田间地头、项目现场点开展“贴身”监督,确保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落实。
采取“前端监督+过程监督”组合模式,整合“室组地”监督力量,结合日常监督和案件查办情况,梳理出贯彻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产业发展4个方面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制定村干部32项小微权力正负面清单,深入整治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纠治落实“四个不摘”、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不到位等问题,推动从下往上把问题看清楚,从上往下把问题整改到位。
为保障权力运行实效,安顺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制定《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责任追究办法》,对“小微权力”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等问题严肃查处,以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乡村振兴筑牢廉洁防线。
“乡村振兴领域政策多、项目多、资金多,容易招来‘蝇贪蚁腐’。我们通过贴身监督,严肃查处政策落实走样变形、靠工程吃工程、侵吞克扣民生资金、忽视产业发展实际效益等问题。”安顺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此外,安顺经开区还延伸党风廉政建设“神经末梢”,建立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党员群众共同参与的“1+1+N”联动监督模式,全区71个村(居)推行“村财镇代管”,设立71个群众诉求点,聘请71名民情信息员作为监督“探头”,摸排收集民情民意,贴身监督“小微权力”运行。
截至目前,安顺经开区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18批次,发现问题37个,督促职能部门整改问题37个,立案查处4件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挽回经济损失4.1万余元。
安顺日报融媒体中心记者
唐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