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西秀区农业农村局对辖区一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出售鸡蛋未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依法作出处罚,这是安顺市对未依法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首张罚单。
据了解,自2023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实施以来,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已作为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措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是农产品产地准出、质量安全追溯的重要载体,通过承诺达标合格证可以查看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承诺内容、承诺依据等信息。
今年8月24日,省、市、区三级联合检查组到西秀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中,发现西秀区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出售的鸡蛋未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合作社限期完成整改。10月11日,市、区两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发现该合作社未按要求整改,出售的鸡蛋未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该合作社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10月18日,西秀区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作出罚款150元的处罚决定,案件已执行完毕,这是安顺市对未依法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的首张罚单。
截至目前,安顺市共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1008家,已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27.1458万张。下一步,安顺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加大种养殖企业、合作社的普及宣传力度,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让百姓“吃得安心,吃得放心”。(安顺日报融媒体中心记者 郭黎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