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普定县委首轮巡察启动以来,该县围绕乡村振兴重大战略实施,采取“巡纪审”联动、“室组地”协作等方式,选取经济体量大、资金拨付集中、产业项目聚集的村(社区)开展“一村一公司”专项巡察,深挖彻查惠农惠民政策落实、产业项目实施、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蚁腐蝇贪”。
“组长,三兴村财务支出不规范,有些支出甚至没有资料印证。”在对穿洞街道三兴村巡察期间,县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工作人员在查看资料时发现了问题。
为快速查清查实问题,巡察组立即协调县审计局派出业务骨干,对三兴村账务进行梳理,借助审计监督的专业优势,很快发现三兴村公司账务收支不平衡,大量支出无票据及佐证材料,资金可能被套取挪用等问题,巡察组立即找会计姚某某了解情况。
了解情况后,巡察组立即将问题线索上报县委巡察办,由县委巡察办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问题线索进行“三方研判”,研究并提出办理意见,向县纪委监委移送线索,查清了姚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村公司运营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共5.6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的事实。今年3月,姚某某受到严肃处理,所挪用资金全部退还村公司。
就三兴村一案,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机构及时运用“巡纪审”联动工作机制,对相关问题整改措施是否可行、整改成效是否到位等进行联判联审,审计部门将巡察发现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审计内容,重点关注,进行深入核查;纪检监察机关督促穿洞街道党工委认领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并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三兴村村公司全面排查财务管理、项目实施及重点岗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排查,完善制度机制3项。
此外,普定县还制发了《普定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县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普定县委巡察机构与县审计局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细化联动协作的范围、条件、情形、责任分工、程序等各项规定,推动纪律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融合。截至9月底,普定县共对全县77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运用“巡纪审”联动机制发现问题763个,巡中有关人员主动退缴资金219万余元,移交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70件,截至目前,立案审查26件27人,党纪政务处分8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朱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