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设性将组道纳入法治保障 《安顺市农村公路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12-26 23:25:55    来源:   安顺日报融媒体中心      

  12月25日记者从《安顺市农村公路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顺市农村公路条例》已于今年9月27日经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并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安顺市农村公路条例》是我市第一部规范农村公路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农村公路建设发展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

S212线凤凰山路段预防性养护施工 安顺公路管理局 供图

  “目前,安顺交通农村工作的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全市有1万4千多公里的农村公路,实现畅安舒美的建设的标准,为脱贫攻坚以及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老百姓的出行,实现了交通先行。”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苏秀女说道,今天《条例》的发布,为我们农村公路事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法治基础,在农村公路条例的支持下,农村公路的建管养运将按照法治化、规范化的进程持续前进。

 S105线沿线风景 安顺公路管理局 供图

  据悉,我市农村公路通过近二十年的发展,里程从7936公里增加到14868公里,增幅达187.3%,公路密度达159公里/每百平方公里,位居贵州全省第一。2010年,安顺在贵州率先实现“乡乡通油路”,2015年,安顺在贵州提前两年实现“村村通油路”,2018年,安顺在全省提前一年实现30户以上村民组“组组通硬化路”,并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1个,省级示范县8个,建设打造了723公里经济示范走廊带。

 标线补划后的S105线  安顺公路管理局 供图

  农村公路是串点成线、连线成网的交通毛细管网,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出行条件得到根本改善。由于通组农村公路未纳入法规规范,已建农村公路存在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不畅、养护资金筹集难、养护投入严重不足等困难和问题,已严重影响广大农村地区居民出行安全和农产品运输销售,迫切需要立法予以规范引领并着力解决相关问题,依法有效解决农村公路“有人建、有人管、有人养”。

 干净整洁的公路环境 安顺公路管理局 供图

  “《条例》的制定,解决了以前农村通组公路没有户口、没有编制、没有管养经费的问题,作为全省第一家农村公路管理条例的颁布施行,我市创设性将通组农村公路纳入地方性法规进行归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纯河说道,《条例》的施行,不仅仅解决了老百姓在乡村振兴工作当中,出行平安、快捷以及我们安顺的农特产品运输、销售快捷方便的问题,同时用法治来保障和规范居民生活安全和农产品运输,促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

 斯拉河大桥 安顺公路管理局 供图

  据介绍,即将施行的《条例》的体例按章、条、款、项表述,有八章43条。分为“总则”“规划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资金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八个部分,《条例》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权责明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还创设性将组道纳入法治保障,依法将组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等纳入《条例》予以规制,打通了农村公路“最后一公里”。

屯堡旅游大道   卢维 摄

  《安顺市农村公路条例》是安顺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八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贯彻实施,是有效解决广大农村居民急难愁盼切身利益的需要,更是完善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对促进农村公路事业高质量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安顺日报融媒体中心记者

鲁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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