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2日安顺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安顺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刘宇所作的《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市人民检察院要在中共安顺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按照市委“1558”发展思路,聚焦“两城三基地”建设,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服务保障中心大局,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提升法律监督质效,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安顺新篇章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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