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2024-04-22 16:07:11    来源:   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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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对标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主动接受党纪学习教育锻造洗礼,以“学”促“思”、以“思”促“行”、以“行”促“学”,“学思行”合一,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自觉学纪。加强学纪的自觉性、主动性,准确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多下功夫、学深一层,常学常新、常思常悟,自觉主动、与时俱进、坚持不懈地学懂、学深、学透,不断掌握党的纪律的新规定、新要求,做到刻在脑里、印在心中、体现在行动上,提升政治免疫力和政治敏锐性。


准确知纪。在学纪的基础上,提高对党的纪律的认识,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在小事小节上守住底线,从一点一滴上完善自我,坚决同败坏党风、违反党纪、贪污腐败的问题和现象作斗争,在管住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过程中,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做到知敬畏、存戒惧、不逾矩。


心中明纪。树牢崇严尚实的作风标尺,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时刻保持自省自警、洁身自好,慎独慎初慎微慎欲,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管好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切实把纪法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做到遵守纪律无条件、执行纪律无例外。


严格守纪。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牢固树立和践行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把遵规守纪印刻于心、践之于行。(作者单位:毕节市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胡晓 校对:梁惠焜 二审:吴 丹 三审:陈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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