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贵州省第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正式结束对安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此次督察为期12天,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举报、查阅资料、下沉督察、问题移交等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对安顺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问题整改、履职尽责、机制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察。督察期间,督察组共与安顺市12名市级领导、11名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个别谈话,调阅资料3.2万余份。对本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电话回访9件,回访满意率88.8%,对本轮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现场核实6件。对6个县(区)和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果树旅游区开展全覆盖式下沉督察并走访群众,现场检查点位173个,走访群众26名。督察发现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强化了警示震慑作用,推动了问题整改。
督察组进驻期间同时开通了群众投诉电话和设立来信举报邮箱,受理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并每日通过安顺市“一台、一报、一网”(电视台、党报、政府网站)等媒介发布公告。5月20日至5月31日,督察组累计接到群众举报80件(来电75件,来信5件),其中,反映生态环境问题有效举报49件(重点投诉件4件),重复投诉12件,转交安顺市办理37件。从区域分布看,涉及西秀区18件、平坝区2件、普定县4件、镇宁自治县3件、关岭自治县3件、紫云自治县3件、开发区4件;从污染类型看,反映水污染问题16个、大气污染问题14个、噪声污染问题11个、生态破坏问题6个、油烟污染问题4个、垃圾污染问题2个、土壤污染问题1个、其他污染问题2个。截至5月31日,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件已办结4件,正在办理33件,责令整改11家,立案2家。
进驻督察结束后,督察组将形成督察报告向安顺市反馈,对已经交办、待查处落实的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督察组将持续督促落实整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投诉举报的环境问题能够查处到位、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