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范围扩大 流程简化 安顺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

2024-06-03 23:45:20    来源:   安顺日报融媒体中心      

  6月3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安顺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市民政局印发了新的《安顺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发布会上介绍了新的《实施细则》修订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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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实施细则》调整变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聚焦特殊群体,加大了兜底保障力度。新《实施细则》扩大了可参照“单人户”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人员范围,明确“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成年无业艾滋病人或成年无业艾滋病机会感染者”两类情形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在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认定上新增了三种情形,明确“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1年以上”“原长期在外务工的非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因家庭成员患大病返乡照料病人1个月及以上且短期不再外出务工的,以及返乡在家连续居住3个月及以上的”“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或直系亲属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可视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

  二、聚焦群众关切,适度放宽了认定条件。新《实施细则》放宽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财产条件,将原来规定的“现值在20000元以下的生产或就医所需车辆”修改为“一辆现值在50000元以下的车辆”;在刚性支出核算上,对因学缴纳的学杂费、县外就读必要的交通费以及增加的生活费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对申请家庭存在市场主体登记情形作了进一步明确。

  三、聚焦基层减负,简化了告知流程。新《实施细则》对将审核确定结果告知申请人的方式作了修改,将原来“发放确认告知书”这种唯一方式修改为“通过发放确认告知书、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告知申请人”;在告知时间上作了修改,明确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确认同意,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或者其他方式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于作出决定后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10个工作日”。


安顺日报融媒体中心记者

陈婷婷


责任编辑:顾宇 校对 张家晨 二审 毛丽 三审 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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