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贵州省第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于2024年5月20日至31日对安顺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7月12日向安顺市委、市政府反馈督察情况。督察组组长刘雷通报督察报告,安顺市委书记杨昌鹏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尹恒斌主持会议。王家齐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安顺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安顺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安顺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大力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着力构建多维度、多层次、多领域的协同共治格局。先后出台《安顺市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工作方案》《安顺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顺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颁布实施《安顺市城镇绿化条例》《安顺市虹山湖公园管理条例》,生态环境治理机制不断完善。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全省率先制定《安顺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区管理办法》和《安顺市重点区域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划定秸秆禁烧区。持续推进《安顺市“十四五”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乌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实施。2021—2023年全市12个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2021年以来累计完成199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市乡镇范围内行政村及30户以上自然村寨生活垃圾收集点覆盖率达100%,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保持100%,省对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等级为A。大力开展打击违法犯罪“利剑2021—2025”专项行动。2021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
积极推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聚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目标,谋划建设“两城三基地”,推动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2021年以来,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6家、省级绿色工厂10家、省级绿色设计产品企业1家。加强“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推进能源、工业等重要领域减污降碳,2023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2%,成功创建西秀区双堡镇、镇宁县六马镇等3个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安顺市高度重视本次督察工作,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5月31日,督察组交办的37件群众举报件已办结4件,正在办理33件。其中责令整改11家,立案处罚2家。
督察指出,安顺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及人民群众期盼相比,仍然存在差距。
一是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
推进煤电机组改造升级高质量发展不力。按照《贵州省煤电机组改造升级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要求,国能安顺发电公司应于2021年底前完成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的编制,但该公司直至2023年5月才完成,且根据该公司的改造升级计划,1、2号机组拟于2026年12月、2027年12月完成改造升级,滞后于省明确的2025年完成时限。此外,该公司确定的2024年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改造目标(336克标准煤/千瓦时)不仅远低于省确定的“十四五”改造目标(315克标准煤/千瓦时),且与该公司2023年平均供电煤耗(329.71克标准煤/千瓦时)相比不降反升,违背节能改造的初衷。
二是部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较为缓慢
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推进缓慢,污水收集率未有效提升。安顺市应于2023年动工、2024年完工的第四污水处理厂,截至督察进驻仍未动工。2023年中心城区(包括西秀区、平坝区、经开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33.56%,仍比全省低22.24个百分点,且各县(区)均低于40%,其中普定县收集率不升反降,2022年收集率10.28%,2023年仅为8.98%。
一些信访投诉问题整治不彻底。督察发现,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其他各类渠道等受理的群众举报信访件中,餐饮油烟类投诉较多,其中部分区域被重复投诉。2021年省级督察信访件反映的西秀区新天地2区经营性露天烧烤、餐馆油烟直排问题仍然突出。
三是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管、养、用仍有短板
落实《贵州省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有差距,污水直排溢流现象突出。督察发现,西秀区用已完成的6.58公里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替代应实施的22.5公里城区污水管网改造任务,普定县玉兔山污水处理项目14.76公里管网建设任务仅完成7.72公里,玉兔山片区因收集管网未建成仍存在污水溢流问题。西秀区华西街道办萝卜冲片区、普定县黄桶街道办青山社区、镇宁县烟棚片区等为管网空白区。督察还发现,部分县(区)存在“污水入河”现象。如西秀区打邦河及其支流南支沟、西支沟和挑水河两岸存在多处直排溢流口;督察期间,南支沟两岸污水管网断裂,生活污水直排南支沟,汇入打邦河后形成明显的污染带;普定县贯城河迎宾大道段、定南街道仁和铭府均存在直排溢流、雨污混排问题。
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问题突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快全省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安顺市餐厨废弃物处置需求量为135吨/日。截至督察进驻,安顺市仅建成投运1家餐厨废弃物处置企业(贵州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能力100吨/日,仍有35吨/日的缺口。《安顺市“十四五”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明确“十四五”期末建设的6个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日处理能力260吨)均未开工建设。贵州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共收集处理餐厨废弃物18584吨,仅为设计负荷(36500吨/年)的50.91%,长期处于“吃不饱”状态。
园区污水处理要求落实不到位。平坝羊昌工业园未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入驻白酒企业水污染风险大。羊昌工业园于2015年建成投运,一直未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园区生活污水长期去向不明;入驻的5家在产白酒企业实际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和处理工艺均不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水环境污染风险隐患较大。督察还发现,5家白酒企业中仅1家按照《贵州省酱香型白酒产业污染防治规范》完成“四改”,其余企业尚未启动。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低,随意堆放倾倒现象多发。督察发现,安顺市2021年—2023年共产生建筑垃圾135.54万吨,资源化利用率为15.6%。督察还发现,普定县马官镇污水处理厂西侧堆放有大量建筑垃圾,北侧一条约400米的乡村小路两侧堆放有数十处建筑垃圾;西秀区大西桥镇贵安大道以北弃土场堆放弃土约9万方;平坝区乐平镇贵安大道北侧和开发区幺铺镇荡上堡村安顺市粮油储备公司旁均有大量建筑垃圾露天乱堆乱放。
四是部分重点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还有待加强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畜禽养殖大户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未落实,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安顺温氏、德康和双胞胎公司将旗下的110个养殖小区(场)全部委托给个人进行代养殖,未对代养户落实污染防治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养殖小区粪污污染环境问题多发频发。如西秀区东屯乡佳金养殖场(德康)和王小琼养殖场(双胞胎)由于还田方式不当,雨水将地中粪污冲入排洪沟造成污染。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推进不力,生态问题多发频发。矿山企业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工作要求不力。督察发现,安顺市建成、闭坑的153家有主矿山中仅37家开展过治理恢复工作;上报开展过治理恢复的紫云县松山镇苗寨冲砂石矿实际未按治理恢复方案开展治理恢复;抽查应开展治理恢复的4家矿山,3家未开展。
督察要求,安顺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结合“十四五”规划,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切实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落实煤电机组改造升级高质量发展和节能降碳相关要求,补齐污水处理以及管网建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等污染治理基础设施短板,规范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加大矿山生态修复力度,拓宽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途径,推进农业面源治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问题。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安顺市委、市政府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抄送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要求,及时通过省级和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督察发现的生态环境典型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典型案例案卷,已按程序移交安顺市委、市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