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2月开始,镇宁自治县有步骤地领导全县人民开展土地改革运动,1951年12月,第一期土地改革运动在城关和安西两个区胜利结束。同月,安西刘官堡女社员沈志英率先组织成立全县第一个农业互助组,由于沈志英组织有方,互助合作的优越性日趋凸显。1953年12月,贵州省第一次农业生产合作社会议召开后,在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引下,1953年12月20日,沈志英互助组与蔡恩洪互助组在马鞍山乡刘官村联合组办了一个28户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该社是镇宁县的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被称为“马鞍山乡第一农业生产合作社”。
马鞍山乡第一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后,充分发挥了“土地统一经营,劳力统一使用”的优越性。1954年,入社的28户均比上年增加了70%的收入。农业合作社方向好、产量高、收入多的优势得到了社员们的高度认可,当年,马鞍山乡第一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扩大到了88户。在马鞍山乡第一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影响下,1954年底,马鞍山乡办起了6个初级社,全县办起了85个初级社。至1955年底,镇宁全县共建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463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6个,1956年春,全县实现了初级农业合作化,入社农户5万多户,占总农户的82.6%,并有17000户加入了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1957年全县初级社转为高级社,入社农户60283户,占总农户的99%,实现了高级合作化,从而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过渡,全县完成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
在农业生产合作化运动过程中,马鞍山乡第一农业生产合作社创建了“季节包工”的合作社管理模式,经县委工作组采编形成调查报告层层上报,直至中央,引起毛泽东同志的高度重视,他将这篇文章题目改为《季节包工》,并亲自撰写按语:“本文作者说,自从县里开了合作社主任的联席会议以后,这个合作社,就在临时包工的基础上,实行了季节包工制。可见县的领导是很重要的。我们希望全国两千几百个县的县级领导机关,密切地注意全县合作化运动的发展情况,发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及时地召开全县的合作社主任的会议,或者全县的重点合作社主任的会议,作出决定,迅速推行。不要等到问题成了堆,闹出了许多乱子,然后才去解决。领导一定要走在运动的前面,不要落在它的后面。在一个县的范围内,党的县委应当起主要的领导作用。”这篇文章及毛主席的按语被收入《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于1956年1月由人民出版社出版。
《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出版后,《季节包工》誉满天下,马鞍山乡农业合作化红遍全国,镇宁一度跻身于全国农业合作化红旗县之列,马鞍山农业合作化模式及经验在全国推广,成为中国农业合作社运动的一面旗帜,在新中国史上写下了骄傲辉煌的一页。
中共安顺市委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