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和被害人家属对我的谅解,我到城区十字路口做交通劝导员的这段时间,我深刻的认识到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我们驾驶员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时刻提高警惕,减速慢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龙某某在接过不起诉决定书后真诚对承办检察官说。
近期,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为了使嫌疑人能够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不起诉+公益服务”的轻罪治理模式。该模式由公安机关负责公益服务工作的考察和执行,检察机关负责对公益服务情况进行评估,并结合拟不起诉人表现和认罪认罚等情况决定是否起诉。
最终,龙某某在参加完10个小时的公益服务之后,经过公安机关的审慎考察,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下一步,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推行“不起诉+公益服务”的轻罪治理模式,拓宽轻罪治理案件和公益服务范围,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让犯罪者切实转变为社会治理的参与者,让其真正受到教育感化,在推动诉源治理、构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上贡献力量。(吴远超 梁兴国)
编辑:武贵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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