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至今年5月我市检察机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35件43人

2017-06-27 17:04:42    来源:   安顺新闻网      

  本网讯 6月27日,记者从市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2015年至今年5月我市检察机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35件43人。


  据了解,2015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止今年5月,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方面,依法批准逮捕失火、滥伐林木、盗伐林木、非法采矿和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污染环境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5件43人,起诉92件118人;依法监督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13件,监督公安机关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立案80件,追捕追诉漏犯2人。
  在查办和预防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方面,共立案查办一批贪污、挪用生态领域民生资金和借生态环境民生工程建设之机索贿、受贿以及在行政执法监管过程中失职渎职的职务犯罪案件98件109人,同时加强对生态领域职务犯罪的同步预防,形成预防检察建议61件,预防调查46件,预防报告44件。
  在探索开展对生态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方面,全市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怠于履职、不正确履职、履职不到位的,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予以督促纠正,已被采纳897份,采纳率达98.3%。
  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注重开展生态司法修复工作。围绕“绿色贵州”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中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建立了由林业、国土部门牵头,以违法责任主体为主,检察机关监督跟踪的工作机制。
  记者了解到,对滥伐林木、过失毁林、非法占用林地等行为,除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外,还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监督行政违法责任人或犯罪嫌疑人积极主动修复被破坏的生态资源,对受损的生态进行“补植复绿”和恢复性治理,通过办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实现了惩罚犯罪与生态保护双赢的良好效果。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督促相关行政部门落实“补植复绿”检察建议352份,建立“补植复绿”基地9处,补种林(苗)木455165株,复绿面积3492.42亩。(安顺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周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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