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紫云县司法局成功调解了一起务工事故赔偿纠纷。2017年12月29日,家住白石岩乡某村的吴某,在该村A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基坑道施工过程中受伤,摔断了一条肋骨,并休养数月。事后,吴某要求该A公司赔偿其医药费、伤残补助金、误工费等费用,由于纠纷双方对赔偿金额的争议较大,至今年四月迟迟未达成和解协议。
吴某因此一筹莫展,其家人来到紫云自治县司法局寻求帮助,当天恰逢紫云自治县司法局局长胡清忠接访,他详细询问吴某相关情况。胡清忠积极做好相关调查评估工作,先带领紫云自治县松山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到事故现场了解情况,然后到伤者吴某家里的进行看望安慰,又同A公司进行沟通,双方皆同意进行调解。
在调解当日,针对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分歧,胡清忠首先根据工伤事故赔偿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双方进行了详细解读,让双方明白因此次工伤导致法律范围内应付的责任;其次又从人情方面进行调解,让双方互相换位思考,相互体谅。经过紫云自治县松山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多次疏导沟通,纠纷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A公司赔偿吴某两万余元,并现场签定了调解协议书。
至此,一场因工伤事故赔偿引起的纠纷,在紫云县司法局的努力下成功化解。(紫云自治县司法局 兰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