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工作是确保案件查办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近年来,关岭自治县纪委县监委不断从“强化学习、创新机制、回访教育”等方面入手,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审理案件水平能力,提升基层审理案件质量,增强监督执纪综合效果。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92件94人,审结案件52件53人,党纪处分51人,政务处分2人。
强化学习,提升干部业务素质。以每周县纪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会为契机,采取领导带头领学、干部谈论交流学等方式,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等党纪法规深度解读及近期中央、省、市下发的纪检监察方面理论文章、规定办法等知识学习,进一步强化干部把握业务知识能力和水平;采取专题培训方式,组织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等方面知识,特别是对案件证据收集、文书格式等进行专业辅导,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案件审理能力。截至目前,已组织13次县纪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学习纪检业务知识;组织开展培训4次,受训人数280余人次。
创新机制,整合案件审理力量。按照“区域就近整合、有利工作开展”的原则,在每个片区固定1名主审人的基础上,采取“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轮流指派审理员”到县纪委审理室集中轮训的工作机制,破解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案件查审分离、案件质量不高、审理人员不足等问题。即各乡镇每两个月一轮训,分别指定1名纪检监察干部于每月8日至18日期间到县纪委审理室跟班学习,负责受理本片区内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移送审理的案件并进行审理,截至目前,已有6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审理室跟班学习并参与审结案件28件28人,进一步提高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案件审理能力。
回访教育,增强执纪综合效果。制定《关于开展案件回访教育实施方案》,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按照“谁处分、谁回访”的原则,采取“一对一”帮教的方式,从谈话方式、回访内容上找准切入点,强化对受处分人员的组织关怀,使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得到转化,实际困难得到解决,切实增强执纪的综合效果。2018年以来,县纪委共回访教育受处分人员56人,对2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岗位交流,按期恢复党员权利1名,解除行政处分4名。通过开展回访教育工作,既检验了纪律审查质量,又深化了对受处分人员的再教育,进一步提升了全县纪律审查工作的整体水平。(关岭自治县纪委宣教室 沈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