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周兴同志代理安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19年10月30 日安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安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周兴同志代理安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