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运用远程视频形式,“无接触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运输毒品案件,并当庭宣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3月20日,被告人易某为牟利,在通过微信聊天群认识微信名为“否极泰来”的男子后,得知该男子正寻找人员运输毒品,易某同意为该男子运输毒品,并如约来到云南省德宏自治州芒市等地等待。同月26日,易某携带由“否极泰来”交给其的咖啡色双肩包,按照“否极泰来”规划的路线从云南省德宏自治州芒市出发前往重庆。3月27日时许,易某乘坐高铁前往重庆西站途中,经停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北站时被公安人员抓获。经搜查,公安人员从易某随身携带的咖啡色双肩包夹层内查获毒品疑似物3包。经称量,被查获的3包毒品疑似物净重共计1042.19克。经鉴定,抽取的3份检材均检出海洛因成分。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易某的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
据悉,疫情防控期间,安顺中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实现远程视频开庭常态化,突破了传统庭审的空间地域局限,进一步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安顺日报社大数据智慧全媒体记者 康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