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检察院指控韦某某、王某某等4人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

2020-09-04 17:10:45    来源:   安顺日报社大数据智慧全媒体      

近日,韦某某、王某某等4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等“恶势力”犯罪集团在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庭审。紫云自治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指派刑检部主任出庭支持公诉。    秉持着对恶势力犯罪案件快立、快审、快结的原则,在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紫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韦某某作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王某某作为骨干成员,韦某甲、韦某乙作为积极参与成员,组织、指挥、参与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等相关法律法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追究其相关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全面的举证、质证。合议庭综合全案证据、充分考虑控辩双方的意见后当庭宣判。

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以专项斗争为牵引,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广度深度,增强打击实效。该院将继续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入彻查,防止就案办案,依法加快办理。同时与法院、公安局和司法行政机关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加强预防惩治黑恶势力犯罪成效机制。坚持依法办案,坚持法定标准,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正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紫云自治县检察院办公室)


责任编辑:宋爽 编审:李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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